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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5+1”模式推进社会救助兜底扶贫

发布日期:2019-06-25

唐山市民政部门坚持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按照“5+1”模式(“5”即综合运用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会福利等五项政策;“1”即积极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截至3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低保对象1192户、2240人,其中整户均无劳动能力975户、1605人,特困供养634户、710人,实施了有效兜底保障。
首先,用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政策。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9年提高到每人每年4824元,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同时,将农村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农村低保标准的1.6倍、1.4倍,确保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坚持做到“六个纳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农村特困人员,在尊重个人意愿基础上,将其纳入集中供养;将低保户中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供养;对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刚性支出较大、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低保户纳入综合救助政策帮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落一人。
其次,抓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建立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积极推进贫困人口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救助效率更快,对急难情况先行救助,小额救助委托乡镇审批,救助形式更活,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仅2018年,开展医疗救助8000多人次,支出资金370余万元。开展临时救助5000余人次,支出资金240余万元。
同时,落实社会福利政策。唐山市全面落实经济困难老人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孤儿生活补贴制度,更好保障经济困难老人、困难残疾人、孤儿的基本生活,解决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
此外,动员社会力量扶贫。积极开展“三个一批”活动: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向贫困户捐资助困一批;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向贫困户提供技术帮扶一批;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向贫困户开展志愿服务一批。截至目前,85家社会组织参与助学助困助医,捐助资金99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