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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四次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4-04-02




        (通讯员 孙金艳)2024年3月29日,沧州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四次会议暨2023年度“捐赠爱心单位”“99公益日”优秀组织表彰会议顺利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2023年慈善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科长罗相凯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慈善会负责人,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监事以及部分爱心企业负责人、获表彰的先进组织代表等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慈善总会会长孙丽萍所做的《沧州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四次会议工作报告》及秘书长孙金艳所做的《沧州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四次会议财务工作报告》。
          2023年,市慈善总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落实《慈善法》,积极践行慈善组织宗旨使命,坚持“慈善为民”的服务理念,开展了慈善募捐系列活动,实施慈善救助项目,推进总会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先后获得沧州市“百社联动、齐力助困”先进单位、沧州市2023年度十大慈善公益品牌奖、河北省“99公益日”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截止2024年2月,共接收社会捐赠款物1320.46万元,支出慈善款物1180.95万元,在扶贫济困、扶老助孤、助医助学、抗洪救灾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总会的财务工作在民政、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年度财务审计和年检工作,2022年度的年报年检全部合格,为今后慈善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上对2023年度抗洪、抗震及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8家爱心单位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牌匾,为2023年“99公益日”活动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组织颁发了荣誉证书。



          最后,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科长罗相凯发表了讲话。他对总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各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慈行善举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对今后的总会建设及沧州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他指出,一年来,总会在各位理事的共同努力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团结一致,共襄善举,力争上游,进一步提升了项目运作能力,凝聚了多方合力,扩大了慈善社会影响力,尤其在去年的洪涝灾害救助工作中,积极向上对接,深入到村到户,有力地发挥了慈善组织作用。他强调,要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扬中华民族特有的慈善精神,吸收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现代运营理念,致力探索和开拓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他要求,总会以及全市各级慈善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慈善法》为契机,做到“依法兴善、依法治善、依法行善”:一是坚持依法兴善,人人争做慈善自媒体,讲好慈善故事;人人争做慈善先行者,绽放人性光辉;人人争做慈善播火人,弘扬慈善文化。二是坚持依法治善,要力学笃行《慈善法》,提升法治化水平;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阳光慈善”,提升透明化水平。三是坚持依法行善,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时代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慈善活动和行为的针对性、专业性和长效性,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进程中释放慈善力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下一步,市慈善总会将按照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重点抓好慈善救助项目建设、慈善资金募集、慈善文化宣传、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团结社会广大爱心力量,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奋力谱写沧州慈善事业新篇章。

(供稿:沧州市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