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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慈善总会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2-12

河北省慈善总会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总 则
为建立健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政府救灾救助工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有力地支援灾区紧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本会章程,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试用范围
凡在我省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重大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其他省市和其他国家发生的特大自然灾害引起国家和全球关注和支援的,也适用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从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指挥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原则。
  (三)坚持依靠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各级慈善机构的作用,上下联动,密切合作的原则。
  (四)坚持从急从快,高效有序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启动条件
  (一)当省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慈善组织参与进行救助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厅的指示,启动本预案。
    (二)当省外或国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需要发动社会进行救助时,根据民政部的指示,报请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厅同意后启动本预案。
第四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应对紧急状态的工作特点,本预案实行会长负责制,由会长、驻会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领导小组,参与省政府、省民政厅抗灾救灾工作的协调,负责本会救灾捐赠、紧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安排分配救灾捐赠款物,组织协调与各地市慈善总会(协会)的合作。本预案一经启动,立即设立总协调人。总协调人由秘书长担任,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协调本预案的运作,必要时设立副总协调人,由项目部主任担任,帮助总协调人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金组、物资组、宣传联络组、网络筹募组、后勤保障组等临时工作机构,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临时工作机构的职责分工是:
    (一)资金组组长由本会财务部主任担任,财务部全体人员为该组的既定人员。全面负责救灾捐赠资金的接收、登记、立账、拨付、统计、接受审计和查询、发票管理等具体事务以及资金组志愿者队伍的管理。
    (二)物资组组长由项目部主任担任,项目部全体人员为该组的既定人员。全面负责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派发、仓储、运输、报关、受助灾区物资的接收和监督、统计、接受审计等具体事务以及物资组志愿者队伍的管理。
    (三)宣传联络组组长由宣传部主任担任。宣传部全体人员为该组的既定人员。全面负责救灾捐赠活动的宣传、策划、媒体联络、公示、大型活动的宣传策划和组织等具体事务以及宣传组志愿者队伍的管理。
    (四)网络筹募组组长由网络筹募部主任担任。网络筹募部全体人员为该组的既定人员。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专项募捐工作,负责各项募捐救助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负责接收、分配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抓好各项募捐和救助工作的落实。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全体人员为该组既定人员。全面负责救灾捐赠工作的后勤保障、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安排和培训、文书运转、档案管理、工作接洽、与政府部门和各慈善机构的沟通联络等具体事务。
领导小组根据救灾捐赠工作进展的实际需要,决定各临时工作机构的设立和撤销。撤销后救灾捐赠各项主要工作转移到募捐财务部负责,所有的文书档案整理后由项目部纳入档案管理程序。
    第五条 本预案经2025年2月10日会长办公会通过并施行。